陕西西安市莲湖区:石志光半个多世纪以来无偿奉献社会 从演雷锋到全家一起学雷锋

来源:西安日报 时间:2022-12-26 12:27 字号:

  一个人做一件好事不难,难得的是一辈子都做好事。石志光就是这样一个难得的人。半个多世纪以来,他始终坚持无偿奉献社会,用七尺银幕宣传党的主张,传承红色基因。

  据不完全统计,半个多世纪以来,石志光免费放映红色电影2.6万场次,观众超过300万人次,行程二十多万公里,相当于绕地球5圈。

因扮演少年雷锋

走上学雷锋的道路

  回忆起在延安的岁月,石志光感慨万千,正是在这里,他与雷锋精神结缘,从此走上了学雷锋的道路。

  1948年,石志光出生于西安,打小就乐于助人,因为常为街坊老人跑腿买东西,深得邻居们的喜爱。10岁时,石志光被延安民众剧团看中,进入剧团成为一名小演员。

  1963年,全国掀起了学习雷锋先进事迹的热潮,相貌与雷锋有几分相似的石志光在剧团参加演出了一部名为《雷锋》的眉户剧,他在剧里扮演少年雷锋一角。其间,石志光被雷锋的事迹所感动,从此,“为人民服务”的种子在他心间悄悄生根发芽。

  排练中,石志光将《雷锋日记》和雷锋事迹反复学、反复背,通过长时间练习,他把人物感情刻画得非常细腻,唱腔字正腔圆,演出声情并茂,受到观众一致好评。

  “好多次走在大街上,人们都把我认作是雷锋,亲切地抓住我的手不放,说:‘这不是那个小雷锋吗!’,还给我口袋里塞红枣糖果,热情得不得了。”群众的热情让他倍感骄傲,也更坚定了他要向雷锋学习的信念。

群众亲切地称呼他

“人民放映员”

  帮乡亲们推车上坡、替居民跑腿购买油盐酱醋、打扫剧团门前的道路……受雷锋精神的感染,上世纪60年代在延安民众剧团工作期间,石志光时时处处都按雷锋事迹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经常为群众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不仅如此,他还利用业余时间,跟着剧团电影队为群众放映红色电影。

  1970年,石志光被调到中国石化西安石化分公司工作。在这里,他逐渐产生了一个新想法,何不利用业余时间免费为部队和地方群众放映红色电影、弘扬爱国主义精神。1977年初,石志光用自己积攒了十多年的800块钱购买了一台二手电影放映机,终于实现了这个愿望。

  石志光清楚地记得,那是1977年3月5日,他为解放军某部队和驻地群众免费放映了一部名为《雷锋》的电影,这是他第一次用自己购买的电影放映机为群众放电影,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大家亲切地称他为“人民放映员”。

  胸佩党徽,自带干粮,脚蹬载着电影放映设备的永久牌三轮车……45年来,石志光的足迹几乎踏遍了三秦大地的革命老区、部队驻地、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和大中小学校。

  以前看电影并不像现在这么便利,当石志光了解到当时中国石化塔河油田的群众很少有机会看上电影时,他还远赴新疆为当地群众放映电影。几十年来,石志光无偿奉献社会的脚步从未停下。

家人成为他

公益放映路上的“左膀右臂”

  一开始,选择义务放映电影时,石志光的家人不是很理解。“别人都是想着怎么挣钱改善生活,你这倒好,不挣钱不说,还不停往里贴钱。”石志光的妻子坦言,起初,因为义务放电影的事,夫妻俩没少吵架。

  “后来我就带着她一起去放映,感受为群众带去欢乐与温暖的氛围。”石志光说,慢慢地,他的妻子也觉得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在石志光的影响下,儿子和女儿也在心里埋下了奉献社会的种子,成为他公益放映路上的“左膀右臂”。放映电影需要制作很多宣传素材,女儿和女婿主动帮忙,他和妻子、儿子、儿媳齐齐出动,架设银幕、调试设备、放映电影,一家人分工明确,其乐融融。

  在石志光眼中,放映一场电影更像是一次“家庭团建”,一家人乐在其中,享受着“奉献”带来的精神愉悦。

  石志光利用节假日到火车站当搬运工、到饭馆做帮工、蹬三轮车送货、捡拾废品……兼职挣到的钱,大部分都用在了为社会爱心捐款、购买慰问品和添置音响、银幕等放映器材上。45年来,石志光和家人先后自费购买了11套电影放映设备。

  “只要我还走得动,就会继续用宣讲和放映电影的形式爱党、颂党、宣传党,”今年74岁的石志光仍奔走在无偿奉献社会的路上,“我还会把更多更感人的红色电影免费带给群众,把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传递给青年一代。”

编辑:莲湖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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