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法院加强劳动争议案件诉调对接 有效化解劳动纠纷

来源:西安日报 时间:2020-09-18 14:38 字号:

在民事诉讼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中,莲湖区法院不断探索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措施,在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建立劳动争议案件委派委托调解工作机制,与工会组织联合开展劳动争议案件诉调对接试点工作。

自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7月22日,共计接收56件劳动争议案件,已经调成18件(欠薪、社保、工伤、经济补偿金),已做调解工作但未调解成17件,正在调解中的案件18件,正在通知中的案件3件,调解成功率32%。

资源整合,以调促和。该院有效发挥法院审判职能和工会组织服务民生、服务职工群众的职能作用,在调解中充分运用情理兼容、德法并举的工作方法,加强对典型性、普遍性劳动争议案件的分析研究,促进矛盾化解。

完善机制,精准发力。在莲湖区法院设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调解工作室,从优秀律师、人民调解员或基层法律工作者中遴选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调解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调解员,莲湖区总工会和莲湖法院各指派一名主管领导负责诉调对接工作。

聚焦矛盾,有效分流。根据案件是否立案登记,将调解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分为委派调解与委托调解两种方式。法院认为属于调解范围的,经当事人同意,立案部门将案件材料录入内网调解模块,并推送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后转至调解工作室。委派调解期限为15天,达成调解协议的,依当事人申请,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或登记立案后出具调解书;委托调解期限为10天,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法院作出裁定。

强化职能,多元保障。莲湖区总工会与莲湖区法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重视调解队伍的建设与培训,不断探索完善监督考核和表彰奖励机制;对调解员依法支付调解工作补贴。强化各单位职能,从机制建设、队伍管理和经费保障上进行多元保障。

编辑:莲湖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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