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化解80件供热合同纠纷 西安莲湖法院怎么做到的?

来源:华商报 时间:2024-11-27 14:58 字号:

  一边是供热公司诉苦部分业主无故拖欠热费,另一边是小区业主抱怨供热服务不到位,投诉无人解决……近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通过“3221”调解法成功化解了一批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据了解,今年7月以来,某供热公司陆续将辖区内3个小区、151户业主起诉至莲湖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供热费并承担违约金。

  “因案件关乎民生,同时涉及当事人众多,为避免矛盾激化,立案庭出于稳妥化解矛盾纠纷的考虑,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批案件引入诉前调解程序。”莲湖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法院采取“3221”的调解思路与特邀调解员对该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目前,该批案件已成功化解80件,调撤率达53%。

  莲湖法院的“3221”是什么?又是如何化解纠纷的?

  搭建三方平台 畅通沟通渠道

  找准两个切入点 情与法同步进行

  “调解一开始就陷入了僵局。”指导法官决定充分发挥法院的桥梁作用,与调解员分别约见供热公司与业主代表,搭建起了法院、供热公司、小区业主三方沟通平台,逐渐消除了小区业主与供热公司之间的对立情绪。

  法官在沟通过程中发现本次纠纷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部分业主对供热服务质量不满意而拒绝缴费;二是部分业主认为空置房屋无需缴纳热费。梳理争议焦点后,指导法官从“法理”角度出发向供热公司与业主“释法”:针对供热公司,指导法官明确向其指出供热公司在供热服务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强调企业要确保供暖温度达标、供暖时间稳定,及时处理业主反映的问题,对空置房屋按照相关规定收取热费。针对小区业主,除了阐明法律规定外,采取拉家常的方式,耐心细致对业主们做思想疏导工作,引导他们理性对待纠纷。

  运用两种方式 促进纠纷实质化解

  制发一纸建议护企更暖民心

  经过指导法官与调解员的释法明理,双方达成和解,57户业主当场主动缴纳了拖欠的热费。对于未调解成功的纠纷,莲湖法院决定采用示范诉讼的方式进行化解,立案庭对剩余案件进行归纳整理,从中选取4件作为示范性案例,通过“先行送达、先行审理、先行判决”的方式优先进入诉讼程序,并对其余案件进行登记。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还邀请其他业主参与旁听,以便让其对判决结果形成一定预判。通过旁听庭审和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又有23户业主主动缴纳了热费。

  与此同时,莲湖法院针对矛盾产生的主要原因向供热公司发出一份司法建议:对于供热服务质量问题,建议供热公司收到业主反映的问题后,及时处理和回复,定期跟踪回访;对于空置房屋热费的收取标准问题,建议供热公司要加强对供暖政策的宣传,采取灵活多样、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供暖政策相关规定,让业主更好地理解。

  莲湖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贯彻“如我在诉”的理念,不断创新供热合同纠纷源头化解机制,持续提升供热合同纠纷案件审判质效,保障居民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编辑:莲湖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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